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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免费意愿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免费意愿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9〕1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免费意愿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2009年免费意愿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预防先天性疾病,我市把免费意愿婚前医学检查列入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市民提供免费和优质的婚前保健服务,把好优生关口,全面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和国民身体素质,切实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全力构建和谐社会、幸福家庭,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实现我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目标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目标任务

  以创新的思维方式、人性化的服务,为新婚夫妇推行免费意愿婚前医学检查,力争2009年底前使全市婚前检查率提高到50%,为实现《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提出的“到2010年婚检率城市达95%,农村不低于65%的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实施内容

  (一)婚检对象:凡持有南宁市户口意愿结婚的人员或一方户籍在我市结婚的人员均可享受免费意愿婚检服务。

  (二)婚检项目:包括询问病史、体格检查、生殖系统检查、实验室检查和其他常规辅助检查等(含血尿常规、胸透、血转氨酶和乙肝表面抗原检测、女性阴道分泌物滴虫、霉菌检查、淋病检查,梅毒筛查、艾滋病筛查和地贫筛查-血红蛋白电泳)。还可根据受检人员的体检结果,提供自费检查项目选择的建议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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