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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做好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具体任务: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规划部署,2007-2010年全市计划完成5291个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任务,受益农户15.87万户。其中,2007-2008年计划完成3088个村屯的工程建设任务,受益农户9.26万户;2009-2010年计划完成2203个村屯的工程建设任务,受益农户6.61万户。

  由于国家直播卫星发射时间推迟,2007-2008年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推迟到2009年一并组织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分级规划,分步实施

  1. 分级规划。各县区发展改革、广电管理部门严格按照自治区广电局核定下达的“十一五”时期我市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任务,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程建设规划方案编制工作。方案编制完成后,由各县区发展改革、广电管理部门联合逐级上报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广电局审核批准实施。

  2. 分步实施。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要以县为单位组织实施,以乡镇为单位集中整片推进,确保安排建设一个,完成一个,不留遗漏。已经列入当年建设计划的乡镇,不得再列入下一年度建设计划。各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程建设年度计划方案,集中力量、分步实施,加强督查、扎实推进。

  (二)技术要求。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十一五”时期我市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主要采用直播卫星技术方式进行建设。这种技术方式是我国自主研发的技术标准,安全可靠、便于管理,可接收广播电视节目套数多、收视质量好、建设运营维护成本较低,是解决现阶段我市广大农村地区尤其是山区人民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较直接、较有效的技术方式,有利于巩固村村通,确保长期通。

  (三)资金筹措。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采用直播卫星覆盖技术方式开展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的,平均每村按30户,每户需购置接收设备经费约400元计算,每村约需经费12000元。经测算,建设完成“十一五”时期自治区核定给我市5291个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任务,共需投资约6349.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计划补助每村5000元,共计2645.5万元;自治区财政计划补助每村3000元,共计1587.3万元;市财政补助每村1000元,共计529.1万元,其中,2009年筹集308.8万元,2010年筹集220.3万元;每个农户只需自愿一次性交纳100元购买设备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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