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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实施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申报和信息公示制度的通知

  (二)竣工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照片。
  (三)影响项目开、竣工时间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国土部门要求报送的其他相关资料。
  《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情况申报表》可以从市国土资源局网站(www.bjgtj.gov.cn)下载。
  七、国土部门对土地使用权人申报的内容按合同约定核实并处理后,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进行约定、监管。
  八、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亦按本通知的规定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情况申报表》

  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
  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情况申报表

出让合同基本情况

出让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受 让 方

 

规划用地面积

 

规划建筑面积

 

申报 类别

开工(  )、竣工(  )、开工延期(  )、竣工延期(  )

合同约定开工日期

 

实际开工日期

 

开工许可文件编号

 

实际开工土地面积

 

合同约定竣工日期

 

实际竣工日期

 

竣工验收文件编号

 

实际竣工土地面积

 

开、竣工延期 项目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受让方 联系 方  式

联 系 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开、竣工延期原因简述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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