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
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通知
(云政办发〔2010〕43号)
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云政发〔2010〕40号),加强行政成本控制管理,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实施公务卡结算制度重要性的认识
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是深化财政改革、强化政府行政成本控制管理的重要手段。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对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堵塞漏洞、强化行政成本控制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规范财税管理。行政机关公务员出国、出省等日常公务活动费用报销支出通过公务卡结算,可以有效提高财政资金支出透明度;机关零星物品采购支出通过公务卡结算,不仅可以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还可有效避免采购中暗箱操作,强化采购管理;将公务卡用于支付行政性收费等,通过代理银行自动划账,可避免行政执法人员直接收取现金,有效促进“收支两条线”改革,预防“三乱”现象;通过实施公务卡制度,扩大使用面,将有效提高税收管理的效率,有利于堵塞税源流失的漏洞。二是有利于堵塞行政机关财务管理漏洞。单位通过公务卡交易的电子信息,对本单位日常公务支出进行全程管理和监督,能有效堵塞假发票、虚开发票入账等管理漏洞,有利于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对个人的工资支出使用工资卡结算,对个人的公务报销支出使用公务卡结算,有利于强化人员工资和规范津贴补贴管理。三是有利于办理公务支付结算。公务员在办理公务支出时使用公务卡结算,不仅方便、快捷、安全,而且持卡人可以享受银行提供的一定额度和期限的透支免息等优惠。公务卡消费在报销之前的风险由个人承担,单位只利用其结算应该报销的支出,不会给单位带来透支等风险,并且有利于促进公务开支及时报销;四是有利于推进银行结算制度创新。使用公务卡结算,是适应信息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可以大量减少现金流通,提高银行结算效率,加快银行卡产业发展。
二、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