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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广泛开展农村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宣传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广泛开展农村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宣传活动的通知
(沪民基发〔2010〕22号)


各区县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关于广泛开展农村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宣传活动的通知》(民函[2010]31号)要求,现将本市广泛开展农村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宣传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的要求,坚持为农民群众服务、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为实现“四个确保”服务,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氛围,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推进农村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村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农村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推动农村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健康发展。

  二、宣传重点

  2010年是上海世博年,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不断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的一年。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宣传的重点是:

  (一)宣传农村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宣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相关法规、政策,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把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推进农村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健康发展。要宣传推进农村村级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和重大部署,形成正面引导的舆论优势,为完善党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奠定坚实基础。

  (二)宣传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给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巨大变化。宣传实行村委会成员直接选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等民主制度以来,村级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宣传广大村民群众广泛参与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活跃了村级民主生活;宣传农村社区建设的积极推进为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特别是村民自治制度提供了发展平台,极大地调动了村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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