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治理的重点
(一)季节性生产企业。
1、停产前:按照规定对设备进行吹扫和养护、安排停产期间设备维护计划和人员对设备设施定期维护、向安全监管部门报告等停产准备情况。
2、复产开工前:制定复产开工方案、开展隐患排查并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治理、对设备设施进行维修、提交复产开工申请并经安全监管部门检查同意等复产开工准备情况;《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复产开工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黑安监发〔2009〕37号)规定的开工条件符合情况。
(二)常年生产企业
1、安全管理方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管理层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是建立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情况;制定并严格落实各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反“三违”活动情况;季节性生产或间歇性生产企业向当地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备案情况;建设项目履行安全许可手续情况。
2、事故应急救援方面:成立专兼职救援队伍或与就近的应急救援组织或有救援能力的大中企业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情况;制定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准备应急物资和器材并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情况。
3、现场安全措施方面:作业场所设置的监测、通风、防爆、泄压、防毒、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情况;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监控情况;危险工艺的生产过程采用自动监视和控制措施情况;特种作业票执行情况。
4、工艺方面: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自动控制技术改造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积极动员,认真实施。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治理整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消除松懈麻痹和厌战情绪,认真做好治理整顿工作动员部署和监督检查工作,狠抓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登记建档,分级监管。按照“一企一档”要求,建立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督检查基础档案。落实分级监管原则,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完善企业监督管理台帐、日常检查记录和隐患治理台帐,做到企业分布情况清楚、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熟悉、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