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监督执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负责全市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监督执行地方粮食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监督执行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开展粮食流通的对外合作和交流。
(五)负责全市粮食仓储管理、技术推广和安全储存工作;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六)拟定全市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国家和地方投资项目;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粮油的购、销、调、存等各项业务活动。
(七)承担市级储备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进出口总量、计划;提出县级储备粮规模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市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市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承担全市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
(八)负责全市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全市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九)负责全市政策性粮油业务的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
(十)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粮食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机关的政务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起草有关报告及文件;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政务督查、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物业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管理、调配、考核、录用、晋升、任免、奖惩等工作;负责制定全系统干部职工教育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市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科室搞好会计、统计、保管等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报考、聘任和工人技术等级的评聘管理工作,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系统人事劳资报表工作和机关考勤、机关人员(包括在职在编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管理,指导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劳动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会、群团、文明和谐建设、和谐机关创建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