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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二)负责全市对外援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管理具有政府对外援助性质资金的使用;管理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三)贯彻执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部门和台湾地区授权机构进行经贸磋商并签署有关文件,负责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商贸联络机制工作,组织实施对台直接通商工作,处理多双边经贸领域的涉台问题。

  (十四)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五)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商务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督查、信息、宣传、保密、信访、安全保卫、新闻发布、机构编制管理、人事劳资、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有关外事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财务科

  组织起草全市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与商务工作相关的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各项全市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业务资金、专项基金、援外经费等的具体使用和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各项经费管理工作;承担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有关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

  (三)法制与信息化科

  负责调查研究全市国内外贸易流通的发展趋势,并就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负责商务信息体系建设,规划并实施本系统电子政务及政府网站项目,监督机关电子政务网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申报和审核工作;指导全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和咨询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开展竞争政策交流与合作,承担产业损害调查工作,建立并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开展产业竞争力调查、产业安全应对与贸易救济效果评估工作;负责商务部“山西晋城商务之窗”、“晋城市商务局”网站的更新、维护与管理;组织商务系统信息化的培训,指导企业推广电子商务;负责开展普法工作,组织有关商务法律培训;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关工作,参与重大经济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的研究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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