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计财科
负责畜牧部门财务预算和决算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财务分析、财务审核、审计和监督;负责编制全市畜牧业年度事业费、财政专项经费等预算计划;负责编制全市畜牧行业基本建设、综合开发、财政资金项目等发展规划和计划,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组织全市畜牧业财务、企业财务、国有种畜场财务决算报表的布置、审编汇总及考核评比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办公设备和用品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承办机关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的社会保障工作。
(五)生产科
负责拟订全市畜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落实市政府促进畜牧业发展的各项扶持和优惠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总结分析全市畜牧业生产情况工作;负责总结全市畜牧业生产典型经验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提出全市年度畜牧生产指标和工作任务,制定全市畜牧工作年度实施意见和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负责全市畜牧业经济信息管理和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市畜牧业生产情况调查、信息统计工作;负责组织畜牧生产调查研究、情况分析及宣传报导工作。
(六)畜牧科
负责《
畜牧法》、《
种畜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全市畜牧业优势区域及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培育、保护和发展畜产品品牌;负责全市无公害、绿色、有机畜产品的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负责全市种畜禽场的审核、验收和许可证发放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养殖场档案的建立和规范工作;负责全市畜牧行业的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全市畜牧业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市畜禽及特种经济动物养殖技术的推广和咨询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畜牧兽医科研协作与攻关,负责行业科技成果申报工作;拟定全市畜牧业科研、技术推广的计划和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畜牧科研重大事项、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全市畜牧行业的科技宣传和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七)兽医科
拟定全市兽医、兽药管理体系和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兽医及兽药行业投资计划、初选项目、组织本行业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兽医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 负责兽医行业行政管理工作; 负责兽医医政和药政工作; 负责兽药、兽医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和兽药许可证的审核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