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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畜牧兽医局职责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十四)负责全市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的组织实施、畜禽良种推广、地方良种保护和技术推广工作。

  (十五)指导各县(市、区)、晋城经济开发区畜牧兽医工作和相关学会、协会工作。

  (十六)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畜牧兽医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各职能科室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完善工作;负责机关文件核稿、收发、传阅、督办和归档工作; 负责局机关机要文件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群众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保密管理工作;负责机关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和应急值守工作;负责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负责机关车辆和办公住宅水、暖、电、气的安全管理及维修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考勤、维稳安保、爱国卫生、国家安全、计划生育、群团组织、电子政务、社会捐助、文明创建等各项工作;负责机关其它后勤管理服务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职能调整、法人年检、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承办机关和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职称考试、资格审查、职称聘任和年度考核工作;承办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的推荐选拔和任免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畜牧兽医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负责制定全市畜牧业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畜牧兽医行业协会和学会的管理工作。

  (三)法制科(挂市畜牧兽医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牌子)

  负责全市畜牧兽医系统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畜牧兽医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执法和监督工作;拟定全市畜牧兽医行政执法规章制度,承办畜牧兽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负责全市畜牧兽医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核、申报、办理和发放工作;负责全市畜牧兽医行政许可办理的审核和监督工作;承办健全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工作,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做好各县(市、区)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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