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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预算科(晋城市财税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编制全市中长期财政规划;提出并拟定市对县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承担市对县的转移支付工作;负责办理市与县年度财政结算;编制市级预决算草案,汇总全市预算草案;承担市级部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市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负责全市政府性基金的预算编制、批复、调整工作;办理市级预算追加事宜;拟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拟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市级部门小汽车编制核定及配备工作;编制和组织执行全市非贸易外汇支出计划;承担全市罚没票据管理工作;承担与市人大财经委的联络工作;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

  (六)国库科

  贯彻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全市财政资金调度;分析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编报全市财政收支月报;编制并汇总市本级及全市财政总决算和部门总决算;统一管理市级财政的银行开户;统一管理和审批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年检;管理市级非税收入资金(包括预算外资金)及其专户;研究和推行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全市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工作;组织实施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承担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

  (七)行政政法科

  承担行政、政法、外事、旅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定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八)教科文科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定事业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监督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

  (九)基建投资科

  负责市本级预算外政府性资金的征缴;负责市本级固定资产财政性投资项目的预算、决算、监督和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拟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与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协调和项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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