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航行保障、应急救助、通信导航、船舶与渡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指导各县(市、区)水上安全监管工作。

  (六)负责提出全市农村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及省、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省政府和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执行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定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渡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和重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运营、路政、监控、收费、治超等管理工作。

  (八)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参与全市高速公路及干线公路网等交通动态信息并参与有关协调工作;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九)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和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开发、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十)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涉外工作和引进外资工作,开展合作与交流。

  (十一)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承办综合性报告、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承办局机关文秘、政务信息、督查、机要、新闻宣传、信访、文书档案、保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值班等工作;牵头组织交通运输目标责任制考核和议案、提案办理工作;协调接待工作和局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产管理,参与制定局机关年度预算和政府采购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职业资格制度建设、技术职称、职业技能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有关智力引进和对外劳务合作工作;承担有关外事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