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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负责管理全市外事接待、礼宾工作。负责接待省安排来我市访问的重要外宾;接待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邀请的外宾;接待来晋城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等;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外事接待工作。

  (八)承担对外友好城市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对外友好城市的交往活动;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活动。

  (九)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外宾参观点的开辟建设工作。

  (十)负责外国新闻团组和新闻从业人员来晋城采访的审核上报、接待和安排工作,审核外国记者要求会见和采访市领导的申请。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在我市境内的外籍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协调有关单位处理涉及外籍人员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十二)负责全市侨务工作。监督实施检查侨务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开展对海外侨胞及社团的宣传联络和团结友好工作。

  (十三)负责对全市从事外事工作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外事纪律的培训教育,总结交流外事工作经验。

  (十四)配合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有关部门的文件和规定,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全市各部门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资料和对外表态口径,协同审核全市重要涉外报道文稿。

  (十五)认真贯彻执行外事纪律;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对涉外案件和违反外事纪律案件进行查处。

  (十六)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的外事工作。

  (十七)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外事侨务办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协助办领导协调机关工作;贯彻执行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保密、通讯、信访、督查、会议组织、对外公共联络等工作。承办外办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务和资产管理及后勤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劳资、统计、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

  (二)外事科

  负责全市公派出国初步审核及上报工作,审核上报外国人来晋城的邀请函电工作。负责为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出访起草报告、联络、申报工作;制定市公派出国(境)管理规定及申办护照业务及外事纪律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外案件。负责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来晋城访问的接待、礼宾、对外联络、市领导出席外事活动的安排工作,协调组织市内重大外事活动,承办对外友好城市的各项工作和其他形式的双边合作交流,管理全市对外友好城市和友好基层单位工作。负责外国新闻机构和记者来晋城的审核上报、接待和组织安排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组织外事新闻报道。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在我市境内的外籍人员和外国侨民工作。负责为省外办、商务部选派出国工勤人员和全市外事系统干部到驻外使馆工作,承办全市外事干部培训及全市外语翻译职称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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