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医政科
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政策、规范、标准;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指导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有关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指导社区和农村中医药工作。承担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财务监督和评价等工作; 组织实施城市医疗支援农村医疗工作;建立健全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监督制度,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
(九)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基本药物制度科
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负责食品生产企业的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及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十)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协调指导统战、妇女、工会和共青团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按章依法独立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组织安排党委工作日程、学习和重要活动,承办党委日常事务;负责党的各类文件、简报、机要函件和其他有关文件的送阅、分发、上报、归档、催办等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人员编制
市卫生局机关行政编制20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局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科级职数12名。
五、其他事顶
(一)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市卫生局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市农业委员会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市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的监管。市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市卫生局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各部门要密切协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