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二)人事教育科

  拟定全市卫生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机关和市直卫生单位的组织、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的管理工作;承担组织指导卫生方面的政府与民间多双边合作交流和卫生援外工作。组织协调重点医药科研攻关项目;指导医疗卫生方面的技术推广和科学普及工作;组织指导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培训工作;承担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市直卫生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规划财务科

  拟定卫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项建设规划,推动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资源配置,实施大型医用装备的配置管理政策;贯彻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等政策;组织实施全市卫生装备管理办法和标准;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相关规范;负责本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指导和监督所属单位财务与内部审计工作。

  (四)卫生应急办公室

  承担指导协调全市卫生应急工作,拟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培训演练、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组织指导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五)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监督科

  拟定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防治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疫情的蔓延;承担授权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工作;承担防治爱滋病的工作。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医药卫生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饮用水等的卫生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

  (六)农村卫生科

  承担综合管理农村基本卫生保健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工作;指导全市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农村卫生政策的落实。

  (七)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科

  组织实施妇幼卫生、社区卫生、健康教育的政策、规划、规范和卫生技术标准;对妇幼保健实施监督管理,牵头组织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与先天残疾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