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秘书三科
办理经济和信息化(国有资产)、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煤炭、安监、人防、法制、档案、史志、信息化管理、开发区、电力、石油等部门的文、电、函、请示(报告)、会务、政务活动、督查和文稿起草等工作;及时答复或转办有关函件;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
(七)政府信息与公开科
负责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助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做好市政府重大事项、政策的宣传报道工作;协助市信息中心做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承担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政务信息工作;承担省、市政府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承担市政府领导对政务信息批示的督促落实工作;完善政府系统信息工作网络建设、做好与省政府及兄弟市(地)政府的信息联络和交流工作,积极进行信息理论的探讨和研究;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领导关心的问题进行组织信息调研。
(八)文秘科
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公文审核制发工作。办理上级党政机关、兄弟市(地)政府、市直及驻市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文、函的收发运转工作。负责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的印鉴管理,承办市直及驻市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的印章刻制。负责内部资料、刊物的分发、传阅、清退和销毁,负责机要通信和机要文件交换及收发工作。负责办公厅保密委员会日常工作。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完善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指导、规范、协调、监督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承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认定,以及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培训和发证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的指导、规范、监督职责;受理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和有关问题;负责编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组织、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认真实施,承担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负责对市政府及其部门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和协调性前置审查;承办各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工作,以及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后评估和定期清理工作;受理和审查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指导、监督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受理和审查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侵权赔偿要求,办理有关行政赔偿事宜;承办涉及市政府的应诉事宜;承办市政府法律顾问职责,办理市政府有关涉法事务;指导、协调和监督仲裁工作,负责管理晋城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承办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下设4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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