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负责市政府驻外办事处的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办公厅设8个内设机构;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下设4个科(室);市政府督查室设下2个科(室);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设下2个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市政府办公厅日常政务、会务和事务的综合协调和联络工作。负责与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和各县(市、区)、各部门的日常工作联系;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秘书的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召开的其他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的会见、会谈等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办理上级党政机关需由我市参加或组织的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安排公务活动;负责上级党政机关、兄弟市(地)政府有关政务接待的安排;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具体承办上级党政机关视察的公务活动;承办政府系统大型会议的审核、报批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和行政后勤的管理服务工作;保障机关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
(二)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人事档案、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综合科
组织市政府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参与市委、市政府有关大型会议的文件起草工作。
(四)秘书一科
办理发展改革、公安、监察、司法、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商务、审计、外事侨务、统计、粮食、物价、民族宗教、应急管理、人民武装、法院、检察院、信访、国家安全、消防、税务、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烟草、盐务、金融等部门的文、电、函、请示(报告)、会务、政务活动、督查和文稿起草等工作;及时答复或转办有关函件;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
(五)秘书二科
办理教育、科技、民政、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卫生、人口计生、体育、旅游文物、食品药品监督、残联、老龄、气象、邮政、通信、电信、保险、铁路、地震、晋城学院筹备处等部门的文、电、函、请示(报告)、会务、政务活动、督查和文稿起草等工作;及时答复或转办有关函件;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