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预算处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黑财预〔2010〕12号)
各行署、市、县财政局:
现将《预算处201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在工作中参考。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预算处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继续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进一步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意义重大。2010年预算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厅中心工作,按照全国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部署,继续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保增长、惠民生、扩内需、促发展;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按照构建财政同步监督机制的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手段,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完善省对下财政管理体制,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支持“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按照上述指导思想,预算处将按照厅党组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收入管理,力争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实现千亿元目标。一是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对全省经济和财政的影响。加强宏观经济形势和财政运行分析,根据全省经济和预算执行情况,及时提出完善各项应对措施的建议,促进全省经济和财政收入平稳较快增长。二是抓好组织收入工作。积极协同配合税务部门和相关处室,在全面加强收入征管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契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和非税收入征管,强化手段、完善办法、挖掘潜力、堵塞漏洞,确保应收尽收。三是做好千亿元地方财政收入任务目标测算和分解工作。充分考虑各项增减收因素,做好收入增长能力分析测算和任务目标分解工作,科学合理确定并衔接好分级次、分项目、分部门的目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合力推进,力争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实现千亿元目标。四是健全财政收入均衡入库机制。加强对经济运行的跟踪监测,认真分析经济运行主要指标与年初预期指标的差异变化以及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在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前提下,对一次性、特殊性收入等,提前制定入库进度计划,避免出现因特殊因素导致收入增幅月份和季度间波动过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