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经委关于组织开展二○○九年度杭州市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评选工作的通知
(杭电商办〔2010〕3号)
市工投集团,各区、县(市)经发局(经贸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开发区经发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根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杭州市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11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09年度杭州市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杭州市登记注册并在我市国税、地税部门登记纳税,并在2009年度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中取得明显成效的规模以上企业均可参加评选。具体评选条件按杭政办函〔2009〕115号文件执行。本次评选杭州市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数为10家。
二、申报要求
1、由申请企业填写杭州市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申请表(附件1),并附杭州市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申请书(附件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经审计的会计年报及其他证明材料。区、县(市)属企业将申请材料报各区、县(市)经发局(经贸局、发改经济局),市属企业报市相关主管部门。
2、各区、县(市)经发局(经贸局、发改经济局)和市各相关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汇总材料(附电子文档)一式2份于6月18日(周五)前报送市推进电子商务进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委)。
未明事项请联系市经委高新技术产业处,电话:85252043,传真:85252073,电子邮箱sjw.gxc@hz.gov.cn。
附件:1.杭州市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申请表
2.杭州市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申请书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1
杭州市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申请表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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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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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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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 职 务
| | 电话(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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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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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网址(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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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外商独资 □中外合资 □国有集体 □民营 □股份制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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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或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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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万元)
| 上一年度
| 增幅(%)
| 前一年度
| 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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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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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税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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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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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采购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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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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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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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市)经发局(经贸局、发改经济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初审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 市推进电子商务进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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