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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使用广元天然气公司管线输气价格的批复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使用广元天然气公司管线输气价格的批复
(2010年5月13日 川发改物价〔2010〕316号)


广元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使用广元市天然气公司长输管线输气价格的请示》(广价管〔2010〕55号)收悉。

  四川省物价局2009年10月30日以川价发〔2009〕183号文件批复过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使用广元市天然气公司长输管线将天然气输往江油中坝川西北气矿配气总站的2009年结算价格。现根据你局对广元市天然气公司长输管线的成本监审,综合考虑气源状况、长输管线安全运行能力、峰谷因素、经营状况、管线使用率、输差和国家发改委近期调整天然气管输价格等情况,核定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使用广元市天然气公司长输管线输气的价格为每立方米0.14元,从2010年4月25日起执行。计量点为江油中坝川西北气矿配气总站。2010年1月1日至4月25日的输气价格仍按四川省物价局川价发〔2009〕183号文批准的每立方米0.07元的标准执行。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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