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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七)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一部分基层党组织存在的软弱涣散、活力不足,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缺乏改革发展意识,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不突出,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力,对上级决策部署执行不认真,对党员民主权利保障落实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组织功能和作用,使之成为推动哈尔滨市好发展、快发展、大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八)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一部分党员中存在的党员意识淡化、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缺乏干事创业热情,思想作风不端正,工作作风不扎实,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等问题,大力倡导勇于负责、革命加拼命的精神,大力弘扬苦干实干、“5加2”“白加黑”的工作作风,始终保持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在实现哈尔滨市发展目标和战略中当先锋、作表率。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领导机构。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抓紧抓好。市委成立建设学习型党组织领导小组,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党校、市委讲师团、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所在单位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全面负责、全程负责。

  (二)制订规划方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自身特点,按照分层分类推进的原则,制订切实可行的学习规划和实施方案,提出具有操作性的措施要求,明确学习重点,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落到实处。要特别抓好特色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着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学习型村镇、学习型单位和学习型班组建设,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

  (三)建立保障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要通过加大经费支持、政策支持等措施,保护和激发基层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财政等有关部门要保障学习培训经费,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加强培训阵地、文化设施、学习场所的软硬件建设,为党员学习教育创造良好条件。各级党组织安排的党员学习教育培训经费应向农村、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努力推进基层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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