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和发展信心,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保持立场坚定和头脑清醒。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哈尔滨城市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
(三)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市委提出的发展目标和战略。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学习贯彻省委关于建设“八大经济区”、实施“十大工程”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学习贯彻市委关于推动哈尔滨好发展、快发展、大发展的重大决策,准确把握“超越自我、再塑形象、奋起追赶、努力晋位,把哈尔滨建设成为现代大都市”的总体目标和“北跃、南拓、中兴、强县”的发展战略,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增强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为哈尔滨改革建设发展拼搏进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四)学习掌握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各方面知识。广泛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社会和国际等各方面知识,学习哲学、历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切实掌握反映当代世界发展趋势的现代市场经济、现代国际关系、现代社会管理和现代信息技术等方面知识,不断开阔视野,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和辩证思维能力。
(五)学习世情、国情、党情、省情、市情、社情和岗位知识技能。加强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加强世情、国情、党情、省情、市情、社情教育,加强以群众路线为重点的工作方法教育,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学习实践能力。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掌握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各种知识和技能,努力成为本领域本行业的行家里手。
四、学习方式
(一)集中学习。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学习计划,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严格规范管理,高标准、高质量地搞好集中学习。
1.党委中心组学习要有计划、有制度、有学习档案。市委中心组全年听取专家讲座不少于8次,集中研讨不少于4次。县(处)级以上党委(党组)中心组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县(处)级以下党委中心组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
2.党员和干部的集中学习。机关、事业单位每两个月至少组织1次,企业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村(镇)、社区每年组织1至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