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钢铁行业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冀发改产业[2010]517号)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人民政府:
为了给编制全省钢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奠定基础,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钢铁行业开展摸底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省内所有钢铁生产企业。
二、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活动的重点是摸清我省现有钢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及其主要生产装备和产能。请各钢铁生产企业填报本通知的附表1、2,附表3、4、5、6由各设区市、扩权县(市)人民政府指派的负责本次调查工作的部门填报。
三、工作进度安排
2010年6月3日前,各设区市、扩权县(市)负责本次调查工作的部门将附表1、2、3、4、5、6报送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处(需报送同时加盖本部门和设区市、扩权县<市>人民政府公章的纸质材料1套及相应的电子版。电子版材料不要通过网上传输,请派专人送达。)。省发展改革委对各设区市、扩权县(市)的上报材料汇总后,于6月10日前上报省政府。本通知电子版可通过登录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外网网站“通知通告”栏目下载,具体下载地址为http://www.hbdrc.gov.cn/index.do?id=3571&templet=content_kdnx&cid=37
在调查工作进行期间,我委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赴相关设区市、扩权县(市)进行督导检查。
四、有关要求
1.各设区市、扩权县(市)人民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此次调查工作。本次调查是为编制全省钢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做准备,对全省钢铁产业布局调整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规范钢铁企业投资行为具有积极促进作用。请各设区市、扩权县(市)人民政府务必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督促企业按照要求据实填报相关报表。各设区市、扩权县(市)要严格按规定时限向我委报送相关材料。
2.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此次调查工作十分关注,我委将及时向省领导汇报各地调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严重失职的要给予严肃处理。
五、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