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3.非电企业工程治理。根据《2010年河南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10年我省计划对平顶山石龙区、义马渑池城区大气污染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对区域内焦化、水泥、建材、水玻璃和煤化工、冶金、刚玉等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实施全面治理;计划对铅冶炼、焦化、电解铝、皮毛皮革加工等重点行业实施综合整治。

  根据各省辖市汇总上报情况,2010年全省计划对70家非电工业企业实施脱硫治理,预计减排二氧化硫3.64万吨。

  以上合计,2010年全省二氧化硫减排总量预计为29.01万吨。

  五、减排目标可达性分析

  (一)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分析。通过实施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含中水回用)、工业企业废水深度治理等措施,2010年全省预计减排化学需氧量11.11万吨。扣除新增排放量9.07万吨后,化学需氧量净减排量为2.04万吨,比2009年减排3.2%。

  (二)二氧化硫减排目标分析。通过实施燃煤发电机组脱硫工程、结构调整、非电企业工程治理等措施,2010年全省预计减排二氧化硫29.01万吨。考虑到总量减排监察系数的影响以及电力企业脱硫装置投运率及部分关闭企业受国家公告关闭名录影响等不确定因素,方案从保守角度计算(按各项减排措施预计减排总量的50%计算),预计2010年全省二氧化硫减排量约为14.5万吨,扣除新增排放量9.88万吨后,二氧化硫净减排量为4.62万吨,比2009年减排3.4%。

  六、保障措施

  为全面完成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确保实现“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实施以下保障措施:

  (一)严格污染减排目标考核,落实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行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规定,将污染减排作为一项约束性指标,列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综合考评体系,对没有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地方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二)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按照《2010年河南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认真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对黑河、蟒河、安阳河、金堤河等污染较重的流域,平顶山石龙区、开封尉氏、义马渑池城区等污染较重的区域,铅冶炼、焦化、电解铝、皮毛皮革加工等污染较重的行业,地表水饮用水源地,以及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铬渣无害化处置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整治目标是使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削减。该项工作由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监察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9个部门参与共同完成。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