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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2010年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预测

  (一)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预测。根据豫政〔2010〕28号文件,2010年全省生产总值增长率预期10%左右,由此测算2010年全省生产总值增量为1702亿元(2005年价格水平),我省2005年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为0.00324万吨/亿元,测算我省2010年工业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约为5.51万吨。

  依据环保部核定的我省2009年城镇人口数,预计2010年我省城镇人口增量约为150万人,按照人均65克/日的产生系数计算,2010年全省生活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约为3.56万吨。

  工业和生活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合计,预计2010年我省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为9.07万吨。

  (二)二氧化硫新增排放量预测。

  燃煤火力发电行业:2009年我省发电总量2068亿千瓦时,2010年我省发电量计划增长11.2%,达到2300亿千瓦时,新增发电量232亿千瓦时。按火力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95%计算,2010年我省新增火力发电量为220.4亿千瓦时。按320克标煤/千瓦时计算,2010年我省燃煤发电增加原煤消耗987.4万吨。按原煤平均含硫量0.7%、“三同时”(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执行率85%、综合脱硫效率80%计算,2010年我省火力发电行业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约为3.53万吨。

  非电行业:2009年我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预计下降5%左右,达到1.158吨标煤/万元,2010年我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6%,达到1.105吨标煤/万元。2010年我省生产总值增幅预计为10%,达到18764亿元(2005年价格水平),以此计算2010年我省将新增能源消费1884万吨标煤,按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88%计算,新增煤炭消费1658万吨标煤,折算原煤消耗量2322万吨。扣除发电用煤后,非电企业原煤消费增加量为1334.6万吨。按排污强度法计算,2010年我省非电行业二氧化硫新增排放量为6.35万吨(二氧化硫排污强度为0.00476吨二氧化硫/吨原煤)。

  电力和非电行业新增量合计,预计2010年我省二氧化硫新增排放量为9.88万吨。

  四、减排措施及减排能力

  (一)化学需氧量减排。2010年我省化学需氧量减排措施以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工业废水治理为重点。2010年我省要在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基础上,逐步进行第二批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扩大污水处理规模,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要通过对重点区域、流域及重点行业实施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并通过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提高工业污染达标排放率。1.治理工程减排。(1)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截至2009年年底,我省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140座,污水处理规模599万吨/日,化学需氧量总削减能力达到54.6万吨/年。截至2009年年底,环保部已认定我省污水处理厂减排量合计为22.64万吨。2010年我省计划新建35座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能力124万吨/日;40座污水处理厂实施管网扩建,增加污水处理量,形成化学需氧量减排量3.11万吨;9座污水处理厂实施中水回用,预计形成化学需氧量减排量0.24万吨。2009年我省49座城市污水处理厂结转到2010年化学需氧量减排量3.68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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