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畜牧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与规划财务处)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及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及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资产监管工作;牵头协调办理全局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编制全市畜牧兽医发展规划、相关计划和财政专项资金计划。
(二)动物检疫监督与兽医医政处
组织起草动物卫生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监督实施动物卫生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兽医执业人员和动物诊疗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动物卫生行政复议、行风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动物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三)动物防疫处(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拟订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应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预警预报,组织协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的综合防治工作;负责全市动物疫病预防和兽医公共卫生工作;拟订动物传染病和兽医公共卫生防治规划及措施;承办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市饲料工作办公室)
拟订饲料、兽药、无公害动物产品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畜产品安全监测计划;负责饲料、畜产品、兽用生物制品、兽药产品和兽医器械质量安全及监督管理,以及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饲料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对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工作;负责无公害动物产品监督管理工作。
(五)畜牧产业发展与科教处
拟订畜牧业和草业发展的具体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和产业化经营;负责畜牧业生产监测预警、种畜禽繁育体系建设、地方畜禽良种资源保护和选育、草场监管、科技成果管理和推广示范、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以及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四、人员编制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