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及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五)综合计划处
拟订全市城市建设和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改革措施和规章制度;制定全市城市建设计划和城建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建设资金的筹措;负责城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和预、决算审查工作;负责全市建设系统统计管理工作;指导县区城市建设计划、统计分析等业务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外经外贸以及全市建设系统的综合、协调工作。
(六)财务资金管理处
负责国家、省、市地方财政用于城镇建设补助资金的统一管理和使用;负责机关各项资金、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监督管理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
(七)建筑企业管理处
拟订全市建筑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和装饰装修企业的资质管理;监督管理建筑企业准入、清出工作;负责全市建筑企业执业人员管理;负责全市建筑业经济运行情况综合分析、行业统计报表工作;指导全市建筑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建立建筑业企业诚信体系。
(八)法规监察处
组织起草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规章;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有关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工程建设市场、装饰装修市场的管理,依法查处工程建设市场和装饰装修市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督本系统的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工作。
(九)建设项目管理处
负责办理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的各种手续;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负责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受理与审批文件的核发;负责全市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和市场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等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负责基础设施配套费核算;负责建设行业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十)科研设计与质量安全处(市抗震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市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行业科研攻关、技术协作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负责建设行业的技术管理和标准化工作;指导建设工程应用产品质量认证工作;负责工程建设、城镇建筑的抗震设防管理工作;指导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和散装水泥应用推广工作;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监督检查;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审查核准;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城市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拆除作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管理;负责全市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试(化)验检测单位、勘察设计及咨询单位资质和市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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