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市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建设工程防汛工作的通知
(沪汛办〔2010〕43号)
各有关单位:
世博会已经开幕,本市也已进入汛期,确保今年的防汛防台安全,对于世博会成功举办具有极为重要的基础保障作用。根据上海市防汛工作会议的精神和
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沪汛部〔2010〕12号)的要求,现就切实加强建设工程防汛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防汛工作的责任心。
今年是世博年,世博会展期间正值本市台风、暴雨、天文大潮等灾害频发的汛期。多年防汛实践表明,本市梅雨期和盛夏季节极易发生雷暴、冰雹、龙卷风等突发性强对流天气,且复杂多变、危害性大。届时一旦应对不力、处置不当而酿成事故、触发矛盾,甚至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必将引起更大的放大效应,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据统计,目前全市有近5000个工地正在进行施工,其中有84项重大工程,特别是轨道交通有49座车站和区间将跨汛期在世博会展期间施工,一旦管理措施不到位或违规作业,就极可能发生堵塞下水道、损坏防汛设施等问题。因此,防汛工作必须警钟长鸣,不能有半点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各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在抓工程进度、质量的同时,将工程的防汛安全摆在突出位置,切实落实在建工程的各项度汛措施。
二、加强检查,切实落实各级各类防汛工作责任制。
市防汛指挥部汛前已在本市主要媒体上公布了各区县的防汛责任人,明确防汛责任。各建设工程要继续实行由项目法人和工地负责人负责的防汛责任制。明确在建工程的防汛责任由建设单位负总责,施工单位负主责,并张榜公布,接受市民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尤其是施工单位不得随意拆改、损坏和封堵工地范围与周边地区的防汛排水设施;如确因施工需要移改和封堵防汛排水设施的,必须通过有关部门审批。
各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要会同施工单位,认真开展防汛检查:一查防汛责任制;二查防汛预案(撤离预案);三查度汛措施;四查对周边防汛设施的影响;五查塔吊、脚手架、临时工房的安全;六查值班制度;七查抢险物资;八查应急响应和处置机制。所有的检查要有记录、有整改。各区县防汛办、重大办、工程安质监站要加强督查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