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沪卫中医[2010]021号)
各区县卫生局、各中医医疗机构、上海中医药大学:
为切实做好本市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推动中医药事业长远发展,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发〔2010〕9号)精神,我局结合全市实际,制定了《上海市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实施发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区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工作实际,科学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项目实施计划和方案。要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创新工作方法,丰富活动形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充分利用各种有利资源,把项目开展好,努力提高工作效果,扩大社会影响。各地区、各单位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以及项目进展情况,请及时报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
附件:上海市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实施方案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
上海市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中医药文化建设和科普宣传工作,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发〔2010〕9号)、《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下达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社〔2009〕146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09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9〕27号)的要求,为确保本市项目的组织实施,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目标,以世博会召开为契机,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和科学普及工作,充分发挥上海中医药医疗、教育、科技、产业和文化等资源优势,以“服务世博、弘扬国粹、走进生活、惠及民生”为主题,通过组织中医药进校园、进楼宇、进社区、进家庭等系列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中医药在认识生命、维护健康、防治疾病、养生康复等方面的基本理念和知识方法。利用电视、报纸以及网络等传媒手段,弘扬祖国优秀传统文化,为中医药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使中医药更好地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