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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期“上海市普教系统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校长和教师项目”的通知

  3.填入表中的各项内容或数据,应是“上海市普教系统优秀青年校长、教师后备人选培养”资助期间所取得的成果。
  4.若表中空白处不够填写,请另外加附页。
  5.本表可在市教委网站www.shmec.gov.cn或www.shec.edu.cn下载。
  6.本报告应于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送交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人事处(一份)备案。
  7. 市教委地址及邮编:大沽路100号  200003

  一、项目简介

起始日期

年  月

完成时间

年  月

1

 

2

 

3

 

4

 

5

 


  二、研究项目完成情况

请按下列提纲填写:

1、项目完成情况,分析超过或未达到预定目标的原因;

2、在此期间国内外同类研究工作取得的进展,以及今后研究工作的设想。

 

 

 

 



  三、成果简介(包括成果主要内容、水平、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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