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填入表中的各项内容或数据,应是“上海市普教系统优秀青年校长、教师后备人选培养”资助期间所取得的成果。
4.若表中空白处不够填写,请另外加附页。
5.本表可在市教委网站www.shmec.gov.cn或www.shec.edu.cn下载。
6.本报告应于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送交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人事处(一份)备案。
7. 市教委地址及邮编:大沽路100号 200003
一、项目简介
起始日期
| 年 月
| 完成时间
|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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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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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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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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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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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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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项目完成情况
请按下列提纲填写:
1、项目完成情况,分析超过或未达到预定目标的原因;
2、在此期间国内外同类研究工作取得的进展,以及今后研究工作的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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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果简介(包括成果主要内容、水平、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