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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期“上海市普教系统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校长和教师项目”的通知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评议意见

                 

专家组组长签名:

 

日 期

  

区 县 推 荐 理 由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日  期:

   


市培养工程办公室审定意见

 

 

 

 

 

 

 

 

 

 

 

 

 

 

 

 

 

 

 

 

 

 

 

 

 

 

 

 

 

 

 

 

 

 

 

 

 

 

 

  

办公室主任签名: 

              日   期:

         

 



  附件2:
上海市普教系统优秀青年校长、教师后备人选经费资助项目总结报告

  项目执行人:           
  所 在 单 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完 成 时 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填 表 日 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年制


  填 表 说 明

  1.本报告应于项目完成后填写。
  2.本报告填写内容应与事实相符,表达准确。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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