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建立信息咨询服务平台。引入市场机制,依托社会服务机构,整合现有的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网络,建立中小企业湖北信息网。以中小企业湖北信息网为核心,加快推进全省中小企业信息网建设。到2010年,各地都要建立中小企业信息网;到2012年,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联网。完善和提升网站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咨询、融资担保、信息发布、技术评估、网上交易、事务代办等服务,构建覆盖全省、资源共享的区域性大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开展企业信息化培训,推广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发展电子商务,促进信息技术在中小企业的应用。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统计制度,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改善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七)建立法律维权服务平台。依托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建立全省统一的中小企业法律服务热线和网上法律咨询服务平台,建立中小企业投诉救助工作机制,维护中小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帮助。以湖北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为平台,帮助中小企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法律顾问制度,引导中小企业诚信守法,加强行业自律,增强依法治企能力。
(八)建立协会商会服务平台。支持中小企业在自愿的前提下,以产品、产业等为纽带,组建行业协会和行业商会。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和商会的改革,促其形成依法设立、政府指导、民主管理、自我发展的机制。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和商会的作用,通过授权、委托等方式,赋予其制定行业规范和标准、加强行业自律、参与制定行业规划、维护行业权益和公平竞争等职能,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引导行业协会和商会转变观念,牢固树立为企业、为行业服务的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注重行业发展情况汇集并提出工作建议,使行业协会和商会真正成为政府与企业之间沟通的桥梁和纽带。鼓励、支持各行业协会和商会整合相关服务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信息、企业策划、市场推广、对外合作等服务,组织中小企业开展各类招商引资和展览展销活动,促进中小企业商业合作与市场开拓。
三、加快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措施
(一)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制订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完善政策措施,找准工作重点和突破口,扎实推进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省建立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金融办、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编办、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湖北证监局参加。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主要任务是研究制订推进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