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创业辅导服务平台。依托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产业集群地等载体,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社会资源,加快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和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创业园地。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和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通过市场化运作,拓宽投资渠道。开展中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工作,推动创业基地规范化建设。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创业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创业服务组织,为进入基地的创业者提供策划咨询、方案设计、项目评估、融资担保、事务代办、跟踪扶持等服务,提高中小企业抚育孵化能力。充分发挥各类职业技术学校、社会培训机构的作用,聘请专家学者、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等担任创业指导师,开展创业培训和咨询指导。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采取企业规划设计、政策辅导、项目牵引、专家帮扶、投资跟进、平台支撑等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到2012年,各地都要建立起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全省重点建设50个省级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
(二)建立融资担保服务平台。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积极发展政府出资或政府参股的政策性担保机构,省、市(州)、县(市、区)分级建立中小企业担保资本金补充机制;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和非公有制企业进入担保业,整合和优化现有担保资源,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建立和完善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到2012年,湖北中企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达到20亿元以上,各市(州)至少设立1个注册资本金1亿元以上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各县(市、区)至少设立1个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引导、支持担保机构改进服务方式,简化贷款担保手续,积极拓展担保业务,适应中小企业对融资担保的需求。加强和改进对担保机构的监管,督促和引导担保机构完善内部风险管理制度,规范操作行为,切实防范担保风险。加快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风险补偿制度,探索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基金,对担保机构形成的代偿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协会的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担保行业自律与行业规范。积极开展银行、担保机构、企业对接活动,促进银行、担保机构、企业之间的合作。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提高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努力做到全省中小企业贷款增长速度不低于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部贷款增长速度。支持和规范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优化企业融资环境。加强风险投资体系建设,引进和发展战略投资者和各类风险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风险投资机构,不断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建立中小企业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为进库企业提供上市咨询辅导和推介服务。充分利用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和股份代办转让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通过发行集合贷款信托、集合债券和股权融资、项目融资、融资租赁、商业承兑汇票等形式,支持、帮助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加大金融创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力度。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激励机制,对扶持中小企业效果突出的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等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