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内部职能调整。按照撤一建一、不增加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原则,依据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分类和审批流程,可采取不同模式调整部门内设机构职能。将部门审批权相对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代表本部门行使行政审批职能,转变审批运行机制,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各部门要结合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和自身实际,选择下列模式之一,深化部门管理体制改革。
(一)设立行政审批办公室。承担行政审批事项较多又可集中由一个内设机构审批的政府部门设立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等工作,其他内设机构不再承担行政审批职能。行政审批办公室成建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其级别与部门其他内设机构相同。
(二)内设机构增挂行政审批办公室牌子。承担行政审批事项较多、涉及多个内设机构、又不宜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办理的政府部门,可在一个负责较多审批事项的内设机构增挂行政审批办公室牌子,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本部门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指定一个内设机构全部承担行政审批工作。承担行政审批事项较少的职能部门,指定一个内设机构由其承担本部门的全部行政审批职能,增挂行政审批办公室牌子,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其他内设机构不再承担行政审批职能。
(四)“一个窗口对外”负责审批工作。承担行政审批事项少的职能部门可不调整职能和内设机构,但必须确定一个内设机构牵头负责,做到“一个窗口对外”,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审批事项。
为了降低行政成本、充分利用有限的人力资源,各部门可将对社会公众服务的工作职能也一并纳入本部门办事窗口对外服务。
四、规范行政审批标准,实行行政审批无差异化
(一)明确管理机构,理顺管理体制。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为设在市(县、区)政府办公厅(室)的行政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指导、管理和监督同级政府所属部门、机构的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审查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授权。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任。
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
各部门要建立审批联动机制。部门主管领导负责,保障政务服务办事窗口与内设机构的工作协调。部门内设机构职能调整后,各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由代表本部门行使行政审批职能的内设行政审批机构负责,做到审批流程明确,工作协调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