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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工作推进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五)100%的乡(镇)和70%以上的行政村务必做好材料收集和建立档案工作(各类相关文件、资料、照片、申报、检查表格等材料样本已发给各县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不尽事宜请与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四、时间安排
  活动从 2009年6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6月5日-10日)。各县(区、管理区)对本辖区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工作进行自查,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及时进行指导。
  (二)推进阶段(6月11日-25日) 。按照方案要求,集中人员,集中力量,扎实开展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
  (三)督查阶段(6月26日-30日) 。市人民政府将组成督查工作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人员和各县(区、管理区)抽调熟悉业务的人员组成。督查组将对各县(区、管理区)完成推进月活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五、工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管理区)人民政府(管委)要将开展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报告指导工作推进月活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成立推进月活动领导小组,抽调相关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将任务分解到组到人,通过广大干部深入乡村,逐镇逐乡逐村动员培训,层层落实,步步到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活动方案,做到时间明确、任务明确、人员明确,集中力量,强化措施,务求取得实效。整个活动要有组织领导,有计划部署,有检查考核,有经费保障。
  (二)建立健全责任制。推进月整个活动由地方政府统一组织指挥,各监管部门密切配合,必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问责追究制,同时要将推行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报告指导工作纳入县(区、管理区)、乡(镇)年终工作目标考核的内容,乡(镇)政府要与村委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县(区、管理区)、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墙报、标语、宣传车、宣传品进村入户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讲。每个县(区、管理区)在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横幅10条以上;每个乡镇张贴宣传标语50条以上和开展1-2次集中宣传活动。特别要重视和抓好面对面教育,通过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乡村,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推行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制度工作的重要意义,养成自觉报告的习惯,同时要在县辖区范围内的沿线公路及人群密集的地方设立固定的食品安全宣传的牌,以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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