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落实<2010年全省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牵头任务责任一览表》的通知
(陕国土资党发〔2010〕5号)
机关各处室、执法监察局:
3月15日,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2010年全省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明确了2010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8大类73项工作任务,其中由我厅牵头负责落实的1项,参与8项。并提出年底前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组织检查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2010年度全省目标责任考核之中。
按照王登记厅长的批示:“一定要注重责任的分解,任务的落实,同时注意与外部门、内处室之间的协调。凡是由我厅牵头来完成的任务,必须注重质量、注重细节,把工作做好、做细、做实。”为确保我厅牵头和参与工作的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目标落实,推动工作顺利开展,现将下达我厅牵头负责落实的1项,参与8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落实到各分管厅领导和承办处室,请各承办处室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好职责,切实抓好承办任务的落实,并将任务细化纳入到本处室目标责任考核表,年底对各自牵头负责的任务落实情况向厅党组作出书面报告,并汇总上报省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落实《2010年全省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
牵头任务责任一览表
任务类别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承办处室 | 协办处室 | 分管领导 | 考核办法 |
牵头任务 | 1 | 完善土地使用权制度 | 利用处 | 规划处耕保处地籍处统征处 | 喻建宏 | 统一考核 |
完善探矿权制度 | 勘查处 | 矿管处储量处规划处 | 梁 枫 |
完善采矿权制度 | 矿管处 | 勘查处储量处规划处 | 梁 枫 |
参与任务 | 1 | 加强对中央关于宏观调控、结构调整、自主创新、关注民生、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开发、新兴产业、技术改造、民生工程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投资和项目开展监督检查。 | 利用处矿管处 | 规划处耕保处统征处勘查处执法局 | 梁 枫喻建宏 | 统一考核 |
2 | 认真落实《陕西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行政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项基金和专项资金监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督促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费用和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 | 耕保处 | 规划处统征处利用处执法局 | 燕崇楼 |
3 | 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对近年来群众举报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案件线索进行集中排查,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对典型的案件集中公布。 | 监察室 | 规划处耕保处利用处矿管处勘查处 | 王卫华李国栋 |
4 | 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以及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中围标串标,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工程监督机制。 | 利用处 | 规划处耕保处 | 喻建宏 |
5 | 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 | 利用处 | 地籍处耕保处 | 喻建宏 |
6 | 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在坚决惩处受贿行为的同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有行贿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在市场准入、经营资质、贷款审批、投标资格等方面加以严格限制。 | 监察室 | 人事处机关党委 | 李国栋 |
7 | 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对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加大基层办案力度,健全信访联席会议制度,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内部制约监督机制。 | 监察室 | 人事处机关党委执法局 | 李国栋 |
8 | 严格执行有关依纪依法办案和安全文明办案的规定,积极推进《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条例》在我省的试点工作。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 监察室 | 人事处机关党委执法局 | 李国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