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强对厅属事业单位的监管,制定事业单位重大事项报告,年度财务审计和定期检查、通报、考评制度。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促进廉洁勤政和依法行政。
五、完善市场配置资源规程,推进预防腐败工作
加强土地市场建设,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构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网络,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实施全程监管,严格控制和缩小划拨用地和协议出让范围,推进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进程。进一步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行为。
加快矿权交易市场建设,进一步规范矿权交易行为。凡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转让等行为必须在省矿权交易市场进行交易。严格执行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切实加强对矿权的管理和监督,实行严格的矿权统一配号制度,规范矿权管理行为。进一步完善矿权评估和评审备案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估、评审机制,提升矿权管理和资源配置的市场化水平。
六、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发挥制度治本功能
加强教育、监督、预防、惩治四个方面制度建设,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警示教育报告会、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廉政党课、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及时报告等制度,建立健全党性定期分析、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制度。进一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完善基础管理制度,建立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进一步完善土地矿权申请受理、会审、审批制度和规范流程,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工作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对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制约监督。进一步加强预防制度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从土地矿权审批、出让的重要部位、关健环节入手,排查廉政风险,规范工作流程,健全内控机制,构建制度防线。进一步加强惩治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建立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重点单位、关键环节定期调查分析和专项治理制度,完善信访件集体研究和领导责任制度,规范办信办件工作程序和处理办法,健全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完善查办案件和建立系统内办信办案协查互查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
七、加大核查工作力度,认真受理信访举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