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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通知

  (二)建设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加快大中型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建设,稳定发展生猪、家禽、奶业、肉羊等优势主导产业,不断提升畜牧生产总量,确保肉、蛋、奶等主要畜产品市场供应。抓好年出栏50万头以上生猪生产重点县(市)的扩能增效,进一步扩大主产区生产能力。充分利用品种资源优势,加快提升大中型家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化生产水平。继续加强徐淮宿、沿海等奶业经济带优质奶源基地建设,加快徐宿、沿海、沿江、丘陵等山羊优势产区品种改良步伐。积极开展畜禽良种化、动物防疫规范达标和畜禽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发展一批标准化水平较高的大中型规模养殖企业,提高畜禽规模养殖基地建设水平。
  (三)建设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基地)。加快对现有老化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步伐,发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重点支持养殖场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配套机械设备、环境保护设施、水生动物防疫设施、循环水利用及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等建设。围绕保障大中城市水产品供应,重点发展城市周边和沿江、沿湖、沿海水产养殖,扩大设施养殖面积。积极开展高效设施渔业示范园创建,提高渔业重点县生产能力,新培育一批渔业特色县(市)、特色乡镇和特色村。加快海洋捕捞渔船标准化改造步伐,提高适航安全生产水平。搞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支持发展远洋渔业。
  (四)建设“菜篮子”产品加工集中区。加快发展“菜篮子”产品加工业,重点扶持发展分拣清洗、分等分级、整理包装、预冷处理、速冻保鲜等初加工业,延伸“菜篮子”产品产业链条,降低产后损耗,提高产品利用率和附加值。加大“菜篮子”加工招商引资力度,结合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扶持每个县(市)规划建设1个“菜篮子”产品重点加工集中区,引导“菜篮子”产品加工业集中、集聚、集群发展。
  (五)建设“菜篮子”产品市场体系。支持每个县(市)升级改造或新建1个产地批发市场,完善场地、交易厅(棚)、信息服务、质量检测、采后处理等基础服务设施,规范交易行为,提升服务水平。支持大中城市改造销地批发市场,规范电子结算、冷藏保鲜、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促进产地市场与销地市场开展购销对接。支持城市改造一批零售市场、集贸市场,在场地环境、设施设备、追溯平台、规范管理等方面进行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江苏优质农产品营销网和各特色农产品营销网作用,积极探索连锁配送、超市专卖等现代营销业态。
  三、落实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关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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