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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统计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2010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统计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2010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通知


各委、办、局,各区、县统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0]1号)精神,现将《上海市2010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即转发所属单位,并认真做好宣传和组织报名等相关工作。

  2010年5月20日-8月31日,本通知及有关附件、表格可在上海统计网(www.stats-sh.gov.cn)、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和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www.spta.gov.cn)的有关栏目内查询与下载。

上海市统计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上海市2010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为了做好本市2010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根据有关通知精神,现就本市本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0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和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于10月24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统计工作实务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2:00高级统计实务

  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考试试题全部采用客观题,考生只需在答题卡上填涂信息点作答。

  高级资格考试采用开卷笔答方式进行。

  二、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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