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设置规划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0〕2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山西省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设置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山西省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设置规划(2010-2015)
根据《
山西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
山西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加强畜禽屠宰管理,规范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的设立,引导畜禽屠宰行业科学、有序、健康发展,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提高肉品卫生和质量安全水平。
二、设置的原则
(一)严格标准,保障肉品卫生和质量安全。严格执行
《条例》规定的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的设置条件和标准,淘汰落后产能,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推行机械化屠宰、标准化管理、规模化和品牌化经营,强化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责任意识,提高肉品卫生和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二)大力减控总量,优化行业布局。结合城市规划,综合考虑当地和周边地区畜禽养殖规模、屠宰加工能力、市场消费能力、交通状况以及资源环境承载力,压缩过剩屠宰产能,推动兼并重组,优化行业布局,遏制重复建设和过度竞争。
(三)实施分级管理,提高产业集中度。根据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的设备设施、卫生安全条件、工艺流程、管理水平和屠宰规模等标准,对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实行分级管理,鼓励等级高的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实施品牌化战略,开展跨区域经营,提高冷链配送能力,扩大市场占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