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
依托省能源领导小组,加强智能电网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力量,加大产业组织协调力度,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规划重点任务顺利实施,规划目标按期完成。
(二)加强规划引导
增强智能电网产业发展规划的指导性、约束性和权威性。做好省、市各层面规划之间的衔接,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估,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切实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
(三)严格目标考核
各地区、省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纲要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定阶段性目标,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建立重大项目跟踪监督考核机制,为规划实施提供可靠保障。
(四)落实相关政策
对纳入本规划纲要的重点项目、重点产品和关键技术,省、市、县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国家和省出台的扶持政策,给予财税支持,优先安排土地、资金等要素供给,为智能电网产业相关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五)加大协调力度
加强与国内外的行业内重点企业合作,加大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国际交流合作力度。加强智能电网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公众认知水平。相关政府部门、企业、科研单位积极参与,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智能电网产业发展。
附件:1.重点产品(项目)
2.关键技术
3.服务平台
4.任务分工
附件1:
重点产品(项目)
一、重点产品
1.新能源发电并网: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微型热电联产等新能源发电并网所需要的逆变器、轻型直流设备、运行监控装置、并网控制系统等。
2.复合材料:复合空心绝缘子、复合绝缘套管、复合绝缘子、复合杆塔、复合绝缘横担等。
3.电线电缆:耐热导线、碳纤维导线、超导电缆等。
4.输配电:灵活交流输电装置(短路电流限制器,静止同步补偿器,静止无功补偿器,移相变压器等)、输变电运行状态监测装置、新型变压器(如非晶合金变压器)、互感器(如电子互感器)及智能组件等;智能配电开关、环网柜、箱式变压器等。
5.计量检测:智能电能表、高级量测系统、智能用电管理终端、计量检测装置、在线监测设备、各类传感器、通用芯片等。
6.电力系统自动化:调度自动化装置、配电自动化装置、变电站综合自动化装置、发电机组控制系统、励磁装置、安全稳定装置、一体化测控保护、电厂自动化、遥控遥测装置、电能量管理系统、智能电网调度系统、故障诊断及自愈装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