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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完成2010年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加固任务的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完成2010年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加固任务的意见
(晋政办发〔2010〕2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是省委、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工程。2010年,省人民政府提出了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加固任务的目标要求。为确保工程建设任务如期完成,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

  “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加固改造任务,将学校建成最牢固、家长最放心的地方”是省人民政府2010年为全省人民办的实事之一,为此,省人民政府决定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00亿元,用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地方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关注民生、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这项重大工程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以对历史、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民生工程抓好抓实,确保年内改造任务全面完成。

  二、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工程推进机制

  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地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具体实施,并对本地的校舍安全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小鹏担任,副省长牛仁亮和张平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各市、县也要尽快对本地组织领导机构进行调整充实,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财政、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落实工程所需资金,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工程建设收费减免政策;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要在工程审核、项目审批、工程资金下达等方面简化程序,保证工程实施进度;国土、建设、水利、地震、消防等部门要在学校选址、校舍鉴定、制订加固改造方案等关键环节,严把质量标准;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工程实施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工程建设质量;教育部门要全面负责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舍鉴定、布局规划、项目确定、质量把关等重要工作,保障工程顺利实施。

  三、多方筹资,确保工程建设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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