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卫生厅关于做好2010年高考期间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通知
(浙卫发〔2010〕136号)
各市、义乌市卫生局,高等医学院校,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2010年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完成,现就高考期间食品卫生、医疗救治和传染病防治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医疗机构在高考期间,要加强医疗急救力量,随时准备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对前来急诊的考生无条件地开通“绿色通道”,确保考生能在第一时间内接受治疗。急救中心要保证“120”车辆和医务人员随时出发,做好院前急救工作。
二、各考点在考试期间应设立医疗防治站,由卫生部门派驻医疗、防疫人员,并配备一些常用急救药品。医疗防治站要严密关注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状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妥善处理、及时上报。
三、各级卫生部门要切实做好高考期间食品卫生监督工作,要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认真做好餐饮服务卫生监管工作,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加强对各考点的巡查和检查,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