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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贯彻全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贯彻全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梅市府办〔2010〕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贯彻全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的工作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九日

关于贯彻全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工作会议精神的工作意见
(市发展和改革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深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把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作为增强“绿色崛起”内生动力的最根本途径,现根据市长办公会议部署和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各级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全省深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在全市上下形成以改革推动绿色崛起、以改革促进科学发展的共识和自觉行动。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要充实力量,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加强对改革的总体指导、统筹协调和力量保障。

  二、各级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全局,切实履行职责,按照“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如下五项重点工作。

  (一)扎实推进富县强镇事权改革。通过大力简政放权(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化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市财政局),切实转变县镇政府职能(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监督和约束(市监察局),按照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实施有差别的区域政策(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和绩效评价(市委组织部),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市法制局)等措施,使县镇权力与责任真正一致起来,提高其推进科学发展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本项重点工作由市编办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法制局等部门负责。

  (二)进一步深化大部门体制改革。结合实际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改革,进一步精简机构、理顺关系、转变职能、提升效能,积极推进县级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在大部门体制框架内,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实现真正意义的大部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本项重点工作由市编办牵头,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等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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