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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农业局(梅州市扶贫开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一)科技教育科。

  拟订农业(渔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及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相关规定;管理、指导农业(渔业)科研、技术推广和教育培训体系工作;承办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工作;组织农业实用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组织协调引进农业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管理农业科技成果;指导农业和农民教育工作,组织农民技术职称评定;负责农业科技宣传;负责农学会的组织工作,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负责农用地、宜农湿地及农业生物物种、主管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生态农业建设工作;负责农业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的认证管理及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

  (十二)农业环保能源科。

  制订农村能源发展规划;组织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和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三)市场与经济信息科(挂梅州市菜篮子工程办公室牌子)。

  拟订农产品、水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制订“菜篮子”工程规划,管理出口蔬菜基地工作;负责农业生产资料及农产品价格等农业信息的收集;负责梅州农业信息网站的建设和管理;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组织协调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检验及农业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十四)水产办公室。

  研究提出渔业生产发展规划和重大技术措施;指导渔业生产结构和布局的调整;负责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指导渔业生产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渔政、渔港、渔船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和水产苗种调运的检验、检疫及鱼用饲料、鱼药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水产新品种和适用先进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负责水产苗种工程、特色养殖、商品鱼基地、渔业现代化、重点渔业工程的组织实施;负责水产养殖动植物病害测报和防治工作;负责渔业生产计划的编制和生产统计。

  (十五)财务科。

  负责编制市财政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拨给农业各项经费以及部门各项经费的预算、决算并组织执行,管理各项资金的使用;指导局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监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十六)人事科(与农业系统党委办公室、纪检组合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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