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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梅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一)保卫科。

  负责市政府机关大院、政府办公室及指导大院各单位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及消防工作;管理市政府机关大院保卫室,指导警卫、保安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大院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市政府信访局。

  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处理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市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指导市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

  (十三)市政府研究室。

  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重要文件材料和重要会议的领导讲话;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市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收集报送省政府、市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协调新闻单位宣传报道市政府重大工作措施和重要政务活动。

  (十四)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置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牵头做好突发事件前期处置与救援等工作,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及恢复重建等工作;办理市政府、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有关应急工作的决定事项,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有关批示、指示;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应急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划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预案制定、应急保障和风险排查等工作;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应急平台建设,协调和督促检查相关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府总值班室工作,做好应急值守和对市政府领导以及办公室的值班服务;及时掌握和报告国内外、省内外、市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办理向省政府上报、市政府报送的相关紧急重要事项;承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市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

  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打击走私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法规;组织、指导、检查、协调、监督各地和各部门反走私联合行动、综合治理;处理群众有关反走私的来信来访和举报,组织协调各地有关部门调查重大走私问题的线索,督促、指导案发地有关部门查处举报的走私贩私案件;组织协调有关执法部门处理暴力抗拒缉私、阻挠缉私的突发事件;调研、收集有关走私、反走私情报资料,分析、研究和掌握走私、贩私活动的特点、规律,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政府领导及通报有关部门;承担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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