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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梅州市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先进制造业类。

  共三个职业(工种):数控车工、数控铣工、焊工。

  (二)现代服务业类。

  共二个职业(工种):导游员、通信网络管理员。

  (三)文化创意类。

  一个职业(工种):计算机文字录入处理员。

  (四)传统工艺类。

  共二个职业(工种):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

  (五)能源电力类。

  共三个职业(工种):高压线路架设工、继电保护工、农网配电营业员。

  (六)自选类。

  共8个职业(工种):汽车维修工、客房服务员、餐厅服务员、美容师、发型设计师、美发师、化妆师、光缆线务员。

  以上六类职业(工种)竞赛的承办单位、竞赛等级、竞赛组别、市决赛时间与地点、省决赛时间与地点详见附件内容。

  各职业(工种)的竞赛办法和技术文件以及相关要求,由各承办单位制订,并报市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印发。

  三、参赛对象和竞赛组别

  2010年梅州市职业技能大赛对象为本市各类企业单位(含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和学校师生。各县(市、区)和市直属行业可以根据各工种特点,分设学生组和职工组两个组别,并以个人或单位名义到指定地点报名,竞赛组别见附件内容。

  四、竞赛标准

  竞赛标准按不同职业(工种)以国家职业标准四级(中级)的要求为基础,适当增加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新工艺等相关知识。竞赛以笔试(30%)和实操(70%)的形式分别进行。

  竞赛重点: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具体包含以下方面:

  (一)实操试题突出反映当今行业主要特点。理论或软件考试除了考核书本知识外,还要更多体现实际知识。

  (二)全面考核选手实操的能力。

  (三)试题中留有供选手发挥和创新的空间。

  五、竞赛步骤和时间安排

  2010年梅州市职业技能大赛活动分六个步骤进行。

  (一)宣传发动(3月-4月)。印发竞赛方案。印发《2010年梅州市职业技能大赛》,明确本次竞赛活动指导思想、对象范围、竞赛职业(工种)、竞赛组别、竞赛标准、竞赛方式及表彰奖励办法等。各承办单位和部门要结合实际,相应制定参赛职业(工种)的竞赛方案以及实施意见(技术文件、集训方案),5月10日前报市组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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