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梅州市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梅市府办〔2010〕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梅州市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2010年梅州市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高技能人才素质,推动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和广东省第五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的通知》(粤办函〔2010〕13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竞赛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以及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三促进一保持”、推进“双转移”、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和转变发展方式等重大战略部署,以“提高职业技能,增强竞争力”为主题,广泛开展群众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引导企业开展群众性岗位培训、技能提升活动,调动广大职工立足本职,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创造新业绩的积极性,全面提升广大劳动者整体素质,为我市由“制造”向“创造”转型,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保障。
(二)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竞赛原则是:要始终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行业企业主体作用相结合、市赛与层层选拔相结合、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竞赛与培训相结合、表彰奖励与营造氛围相结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总的要求是: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推动、校企参与、上下联动,确保圆满完成2010年梅州市职业技能大赛任务。
二、竞赛的职业(工种)
2010年主要结合省职业技能竞赛的七大类28个职业(工种),并从代表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中选择覆盖面广、通用性强、技术先进、从业人员较多、影响较大的职业(工种)作为全市性竞赛项目。除自选类外,其余职业(工种)类别均参加省决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