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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2010年防台减灾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
2010年防台减灾工作的通知
(浙海渔电〔2010〕10号)


各市、县(市、区)海洋与渔业主管局:

  为保障渔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渔区社会和谐与稳定,促进渔业经济稳步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10年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意见》(浙防指〔2010〕1号)精神,现就做好2010年防台减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防台减灾重要性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巩固经济企稳回升势头、实现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关键之年。同时,上海世博会又适逢主汛期举行,做好防台减灾工作,关系全局、意义重大。全省各级海洋与渔业主管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民生至上”的观念,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救大灾,保证科学、快速、有效地处置各种灾害,尽力减少灾害损失,为渔区稳定、渔业增效、渔民增收提供安全保障。

  二、明确责任,健全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防台减灾组织体系

  尽快建立完善全省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的联系体系,保证全省系统上下联络、指挥畅通。我局2月11日印发了《关于建立全省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联系网络体系的通知》(浙海渔防〔2010〕2号),决定建立全省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联系网络,各市、县(市、区)主管局要根据通知要求,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相关责任,职能部门认真抓、确保责任落实的防灾减灾运行机制。请各市局汇总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指挥网络信息表,尽快通过农民信箱报我局防灾减灾处。

  同时,各县海洋与渔业主管局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的意见》(浙委办〔2009〕131号)和省防指《浙江省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浙防指〔2009〕39号),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要求,建立基层防台减灾体系,形成省、市、县和渔业乡镇、渔业村(社)、渔船、场(厂)比较完善的防台减灾应急防御组织和管理体系,做到应急指挥机构健全、岗位职责明确、应急措施规范、应急保障到位,推动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防台抗灾救灾工作的有序进行,保证上级灾害防御部署在全系统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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