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
上海世博会期间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的通知
(浙海渔业〔2010〕7号)
各市、县(区、市)渔业主管局:
上海世博会是我国即将举办的国际性盛会,时间跨度长、参会国家多。加强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证我省输沪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是今年我省各级渔业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现将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的通知》(农办渔〔2010〕2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2010年浙江省深化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实施方案》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贯彻执行。现就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摸,将隐患品种列入重点监管范围。各市、县(区、市)渔业主管部门要根据产业发展特点和历年各级残留监控情况,确定本辖区重点监管品种,制订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药、贝类有毒有害物质和海捕虾的监控计划。重点县(市、区)要采取快速检测和定量检测相结合的方法,对辖区隐患养殖、捕捞产品进行重点监管。
二、要建立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的产品可追溯制度。根据
农业部办公厅《农产品产地证明管理规定》(试行),建立输沪水产品可追溯制度,做好并指导企业(合作社)部门、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出具规范的产地证明工作。
三、要做好输沪水产品摸底调查,建立输沪产品信息档案,开展输沪水产品企业(生产者)培训,把输沪水产品相关监管要求、产销衔接、认证产品标注等信息及时告知生产企业,保证优质水产品货畅其流,供应充足,价格平稳。
四、要安排专人负责输沪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为保证世博会期间各级信息交流、协调顺畅,请各市、县(市、区)主管局指定责任处(科)室和人员,并于3月底前将名单报省局渔业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联系人:刘定康,电话 0571-88007108。
特此通知。